他以为女医生是借款人的“老婆”,放心大胆地借了钱;女医生则以为只是代朋友暂收一下借款,毫无防备地以自己的名义写了一份借条。如今,两人对簿公堂,女医生不得不替朋友归还这笔钱。
债主:
以为他“老婆”工作稳定便借了
债主姓王,向他借钱的男子姓文,代为收款的女士姓张。
王先生称,2011年3月的一天,文先生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了他的岳母,交警判定文先生负全责。这一撞撞得不轻,老太太住院动了手术。
一开始,文先生都是按时支付医疗费。到那年的10月,文先生跟王先生说,他做生意亏了几十万元,没钱支付医疗费了,问王先生能否先借他点钱,等过年的时候生意好了就把借款和医疗费一起全给还上。
毕竟交情浅,又考虑到文先生是做生意的,收入不固定,人也经常不在宁波,王先生就一直没同意借钱。
直到文先生后来说他的“老婆”张某是医生,以他“老婆”的名字向王先生借,两三个星期肯定还钱。王先生便特意去医院查了,发现张某果真是那里的医生。
王先生想着,既然他“老婆”有这么稳定的工作,还钱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便同意借他6万元。
于是,王先生跟文先生的“老婆”张医生联系上了,约好见面地点后,王先生把6万元钱给了张医生,张医生则写了张借条,签的也是她自己的名字,注明两个月后还钱。
几个星期之后,文先生出差回来,和王先生见了面。当时在场的还有他“老婆”和另外一个朋友。他“老婆”提出先还1万元,然后借条由文先生重新写一张。王先生没同意,当时王先生还纳闷,两夫妻借条为什么要转来转去。再后来打他“老婆”电话打不通,王先生这才发现他们两人根本不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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