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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惊现转租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03日 09: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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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朱 东    通讯员  建君)我区首个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和悦家园小区8月底刚完成配租入住,日前竟然出现了转租行为,而且有的房源还公开在网上挂租。区住建局昨天上午发布消息称,转租者已被终止保障资格,且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

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曹剑定最先发现转租行为。他在网上查询资料时发现,网上有和悦家园房子出租的信息。该信息描述,房子为精装修,面积73平方米,月租金2000元,刚刚交付首次出租。住房保障中心随即对该信息进行追查,发现发布该信息的是家黑中介,而且当事人已经通过该中介完成了转租。

经查,当事人户籍为咸祥镇,姓卢。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会同监察大队执法队员于上周赶赴和悦家园进行调查取证,发现入住者是名男青年。但该男子不承认房子是租的,说是舅舅借给他住的。但经过盘查,男青年对“舅舅”的情况一无所知。执法队员随即和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当事人则一直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由,拒绝到住建局接受调查。入住男子随后搬离了公租房。

最近,记者通过关键词搜索,也在网上发现了类似租房信息。发布信息的是南天房产盛世天城店,房源也是和悦家园。昨天上午,记者跟随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赶到该店。据调查,发布该消息的业务员姓陈,今年10月刚进店上班,消息也是同期发布的。店长史英说,公租房是房产中介的禁区,绝不允许员工涉及,当事员工因为是新来的,可能对规定不是很清楚。史英表示,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从网上撤下这条信息,并召集员工开会,就公租房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教育。

曹剑定说,和悦家园目前完成配租的房源共有324套,但从他们检查情况看,空置率在10%左右,这些空置房应该是主要的转租房源。目前他们已经查处的转租行为有3起,另有2起被及时制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我区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查相当严格,所有承租者都是符合相关条件的。之所以出现转租现象,根源在于收益差价。以卢姓当事人73平方米的房子为例,月租金为900余元,而且当事人还可以享受50%的住房补贴,他实际支付的房租不到500元,但转租后,当事人可每月收取2000元租金,减去成本,收益超过1500元。

此外,当事人敢于转租房子,其侥幸心理源自监管存在盲点。和悦家园虽由专门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工作人员不可能时时核对当事人身份,而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每天对入住者进行上门核实。

按照去年7月15日住建部颁布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责令当事人补缴租金,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并且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否则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另外,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也应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区住建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无论当事人卢某承不承认,监察大队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事实取证,无论其是转借还是转租,当事人已经违法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今后,区住建局还将加强对公租房的监管力度,实行定期检查核实,从根本上遏制转租现象的发生。

稿源: 鄞州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