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宁波新闻联播 > 北仑 正文

为拿回钱女婿起诉丈母娘 妻子遂携子出走 丈夫撤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03日 09:37   【 】 【打印
0

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 董怡 黄宇)夫妻两人闹过一次离婚后,丈夫寻思着要拿回自己给妻子的钱,为此,他将取钱的丈母娘告上了法院。怎料,事情闹大了,妻子也翻脸了,带着儿子干脆离家出走了……

张某和李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去年1月,两个年轻人结了婚。婚后不久,妻子李某便怀孕了。两家人都很高兴,为了照顾女儿,李某的妈妈搬来和两个年轻人同住。怀孕后,家中的开销增加,夫妻俩商量着决定将张某在婚前购买的一辆轿车卖掉以节约开销。卖车所得的近7万元钱,以张某的名义存进了银行,存单则放在家中,供紧急情况下取用。

之后,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感情出现了问题,两人也说不上具体是什么原因,却常常为一些家庭琐事而大动干戈。今年8月,李某干脆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着急了,这孩子才半岁,两人平时争吵也就罢了,怎么还动真格了,好说歹说将李某劝了回去,李某答应撤诉。

谁知,闹离婚之后不久,张某就来到法院起诉丈母娘王某,要求对方返还擅自取走的存单中的钱。他称,闹离婚后,自己多了个心眼,开始找寻放在家中的存款单。不找还好,这一找竟发现存款单不翼而飞了!他到银行查询后才知道,原来是丈母娘擅自拿着他的身份证和存单到银行取走了这笔钱。

庭审当中,王某却给出了完全相反的说辞,她坚持称自己去银行取钱是受了张某的口头委托,并按张某的意思,将其中6万元存入了女儿李某的账户,剩余部分则作为李某和儿子的生活费供日常开销用。李某作为本案证人,出庭作证。她证实了王某的说法,称是张某于去年底口头委托王某去银行取钱,并且亲手把身份证与存单交给王某的,因为当时李某还怀着孕,家中又无积蓄,张某便做主将钱取出,存进了李某的账户,剩余的现金交给李某,作为其平时产检等费用支出。

王某认为,女婿张某定是因为现在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因此后悔当初把钱给了李某,所以才想出这么一招想把钱要回去。法官也提醒张某,如果其坚持主张王某是在其不知情的状况下擅自拿走存单并取出存款,那么王某可能涉嫌盗窃,案件将不再是简单的侵权责任纠纷,应当移送公安。第一次开庭在双方的各执一词中结束。

庭后,李某想到丈夫不仅后悔给了自己钱,还把一把年纪的母亲告到法院,影响了母亲的声誉,她越想越生气,索性偷偷带着儿子离家出走了。李某回家发现妻子不在,怎么都联系不上,好一番折腾,才发现妻子动了真格。

最终,张某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并登门向丈母娘道歉,李某这才带着孩子回了家。

稿源: 北仑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