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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研雾霾天劳动保护
中国宁波网讯 雾霾“锁”甬城,宁波又遭遇污染天气。当许多人用“宅”来躲避污染时,那些必须坚守户外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快递员、交警等人群,又该怎么办呢?
这几天,有关雾霾天气下劳动保护的话题在网络上热议。有人提出,是否应该为户外劳动者发放口罩?有人“遐想”,对于必须从事户外作业的环卫工、建筑工等人群,能否可以增加一种“空气污染补贴”?
“职工关心的事情,就是工会重视的事。遗憾的是,现在国家还没有出台雾霾天气下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宁波市总工会副主席劳建兰说,“新问题出现了,自然需要用新的办法来解决。我们期待,宁波作为东部沿海城市,能够率先破题,提炼、总结一些好的做法、经验,形成法律条文。”
劳建兰告诉记者,此前,宁波市安监局和宁波市总工会共同向市政府提交了《宁波市特殊气候条件下劳动保护办法》,希望制定正式的规章,形成法律规范。这得到了市政府方面的认可,目前已经立项,并且完成了前期调研。
特殊气候都包括哪些呢?“之前,我们根据宁波多年来的气候特征,主要列了4种特殊气候,分别是台风、雷电、高温、低温。”劳建兰说,从现实情况看,职工对雾霾等空气污染日益关注,对这类特殊气候条件下劳动保护的呼声也日益强烈。接下来,工会也将做好参谋,及时反映职工呼声,再进行调研,对这一新问题进行及时破题。如果,实际确实有需要,建议将雾霾天气也列入特殊气候,加强劳动保护。
“如果进展顺利,这份办法明年有望出台。”劳建兰说,这份办法的特点是,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将具体规定什么样的气候条件下,什么类型的企业,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记者 卢科霞 通讯员 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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