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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赌球诈骗380万 为"避祸"故意偷窃入狱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05日 07:3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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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因为迷上网络赌球,29岁的江苏小伙王某,不但把客户近400万元的货款套现挥霍一空,还把自己送上了法庭审判席。更因为他自作聪明的行为,让刑期加重。

王某原本在一家贸易进出口公司做业务员,后来辞职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接订单。

因为货物要出口,王某又找上了老东家,委托代理出口。

2011年8月,王某和奉化一家服饰企业签订了总额近600万元的《商品购销合同》。为了得到企业的信任,这份合同,王某冒用了老东家的名义。

奉化那家服饰企业分15批次,将价值470余万的货物通过王某的老东家顺利出口,外商的货款随后陆续到达老东家的账户。这笔货款,贸易进出口公司要根据王某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打给奉化的服饰企业。

本来冒用老东家名义签合同的事情不会那么快被识破,可不久后,王某迷上了网络赌球,一发不可收拾。急需赌资的他动起了货款的主意。

王某找到一些以前合作过的物流公司和服饰企业,谎称急需现金购买辅料,让这些企业帮他虚开增值税发票套取那470万元的货款。

这些企业负责人碍于面子,均帮王某套取了部分货款,再以个人名义将钱打入王某账户。

拿到380余万元货款后,王某继续赌球。钱全部打了水漂,有去无回。

王某这才慌了。他不仅无法向奉化的服饰企业交差,还坑了那些帮他套现的企业,于是他干脆关机出逃。

出逃的那段日子,王某结识了一个坐过牢的朋友。

朋友给他支招,说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建议他“躲到牢里,躲个两三年,事情就过去了”。

王某还真听进去了,跑去偷窃。去年9月,他在江苏被抓,被判了有期徒刑5年。

如愿以偿坐了牢,但安然“躲过两三年”的美梦并没能成真。

今年3月,王某被宁波市公安局解回再审。近日,他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与原犯盗窃罪实行并罚之后,最终要服刑17年。(记者胡珊通讯员 陶琪姜)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