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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伤民警段晓鹏的嫌犯被起诉 可能获刑3年以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0日 07: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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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海曙检方获悉,刺伤民警段晓鹏的嫌犯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海曙检方起诉。由于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后果,王某获刑可能在3年以上。

王某今年29岁,黑龙江人。9月9日凌晨4点多,他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怀疑女友有外遇,持刀挟持了女友。

因为吸毒后情绪失控,他一路上发疯般地大吼大叫,还不停地拿刀划伤其女友,目击的群众报了警。

在王某挟持其女友走到丽园北路与蓝天路交叉口时,海曙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值班民警段晓鹏带领协警赶到现场,为了保障王某女友生命安全,段晓鹏不停地和王某交谈,安抚其情绪,并劝他放开被刺伤的女友。

王某放开其女友后,段晓鹏趁机上前,想制伏王某,却被其一刀刺中心脏。

案发后,警方对王某进行了毒品尿检,结果呈阳性。

11月20日,海曙警方将此案移送海曙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检察官提审王某过程中,他一直辩解自己完全不记得当时发生的事情,并称自己有精神病史。当承办人要求其提供证据时,他说自己的病历放在老家黑龙江了。

为了查清事实,海曙公安分局民警去了王某老家黑龙江一趟,调取其病历,发现并没有关于他所称的精神病史的记录。

承办检察官再次提审王某,他最终承认,以前听说精神病人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想以此逃避刑事处罚。

检察官说,由于王某挟持其女友、刺伤民警所使用的是管制刀具,具有极大的杀伤性,并造成了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他可能被法院判处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目前,海曙检察院已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

通讯员陈静 李义山记者胡珊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