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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影院打折卡“遗失不补” 工商涉嫌“霸王条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11日 09:1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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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1月,市民朱女士花费100元购买了一张万达影城的“优享卡”,凭卡可享受5折购票的优惠。前不久,朱女士发现卡丢了,想到前台补办却被告知“遗失不补”。

  消费者:“既然登记了信息,为什么不能补办?”

  朱女士告诉记者,办卡时工作人员只告诉她“一年内有效”、“凭卡打5折”等信息,并没有说明卡丢了不能补办。

  “我也没有阅读后面的注意事项。直到补办时,才发现卡上写着‘如有遗失,恕不补办及退换’”。朱女士说。

  据朱女士回忆,办卡时曾留下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在之后的几次购票过程中,工作人员也曾多次登记手机号。“既然登记了我的手机号码,那么凭手机号应该能够查询到我的信息,我愿意支付一定的工本费补办一张。”

  万达影城:事前有说明,系统设置无法补办;但可赠送一张全新卡

  昨天上午,记者咨询了余姚万达影城市场部的工作人员。

  据介绍,万达影城余姚店目前共发售两种类型的卡:一种是朱女士之前持有的“优享卡”,仅作为一种权益卡,享受优惠购票,根据规定不能补办,并在卡上作了说明。另一种是储值卡,有300元和1000元两种面额,办理时除了提供办卡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外,还得支付一笔工本费,如果遗失,可以凭借办卡人的信息进行补办。

  顾客的“优享卡”丢了,虽然不能凭卡到门市购票,但仍然可以凭借“优享卡”上的卡号和密码,以优惠的价格在官网或手机客户端购买电影票,凭短信在终端上取票。

  工作人员介绍,登记顾客的手机号,主要是用于查询消费记录。卡片为宁波地区统一定制,不论从公司规定还是系统设置,目前“优享卡”都不具备补卡的条件。

  “确实无法补办,但可以赠送一张全新的卡给朱女士。”工作人员最终答复。

  工商部门:霸王条款中,“遗失不补”在列

  “遗失不补”是持有会员卡的消费者经常遇到的烦恼,作为一条“霸气”的规定,在不少服务行业中存在。

  工商余姚分局合同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浙江省工商局2012年7月公布的第二批主要消费领域共性“霸王条款”,“本卡不退、不记名、不挂失、不换卡、不换现、遗失不补”属于霸王条款,这些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利。

  另外,在此文件中,类似“此卡自发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作废”的规定,因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权,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也属于“霸王条款”。

  万达影城“优享卡”的有关条款是否为“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执法人员会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置。本报记者 许鸿晶

稿源: 余姚新闻网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