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12月9日下午1点半,浒山法庭审判庭中,原告席上坐着中年男子阿辉(化名),低着头沉默不语;对面被告席坐着中年妇女阿莎(化名),也是神情沮丧。没领结婚证的两人有着20多年的夫妻生活,现在却为离婚打起官司。
庭审开始前,阿莎的亲戚不断劝说阿辉不要离婚:“为孩子考虑,她人不错的,日子过下去……”阿辉只是点头敷衍着。阿辉是鄞州人,阿莎是慈溪人,两人于1992年认识并共同生活,但一直没有领取结婚证。
“是她离家出走,导致夫妻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这是阿辉起诉离婚的理由。阿莎在庭上答辩称:“2011年的正月,阿辉拿着家中积蓄出去说要做生意,就再没回来,我便在5月份回了慈溪娘家。”阿莎表示不愿意离婚,但一定要离,得补偿她5万元。她说阿辉有财产可以履行,而且他有过一段事实婚姻,涉嫌重婚罪。
“重婚,谁重婚在先?”一听阿莎说他“重婚”,阿辉马上针锋相对,说阿莎之前也有过一次事实婚姻,在农村办过酒席。但阿莎予以否认。
下午3点,庭审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但对于5万元补偿款,阿辉表示没有钱,自己做生意亏损还背负着10多万元的债务。庭后调解时,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阿辉同意拿出3万元补偿给阿莎。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关于事实婚姻的认定,以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出台为界,之前未登记结婚而共同生活的为事实婚姻,之后的则为非法同居。原告律师也谈了对这场离婚官司的看法,她说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才造成的,早些时候在农村里,很多人只注重结婚习俗,对于婚姻登记往往不在意,其实这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也对双方都有伤害。当两个人关系破裂,再次分别组成家庭时,其实已经涉嫌重婚。-记者陈运运 实习生陆梦波 通讯员孙巍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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