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明年1月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我市预计新增试点纳税人280余户。
据了解,“营改增”后,铁路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11%,对火车站提供的货运客运场站服务适用税率为6%;邮政业适用税率为11%。非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属于邮政服务,应分别适用交通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税目,适用税率为6%。上述两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
此外,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通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免征增值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代办速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以及礼仪业务等速递物流类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以及为金融机构代办金融保险业务取得的代理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宁波市国税局的相关统计,随着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也纳入“营改增”试点,宁波将新增试点纳税人280余户。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上述两个行业的试点纳税人,应在本月底前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资格认定、发票领用、纳税申报方式和计税方法确认等事项。(记者杨绪忠通讯员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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