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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伤女友并刺伤民警段晓鹏 隐君子被判7年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4日 07:0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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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海曙法院获悉,刺伤民警段晓鹏的男子王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

王某29岁,黑龙江人。今年9月9日凌晨4点多,他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怀疑女友有外遇,持刀挟持并砍伤女友,致其头部右侧顶骨骨折。

海曙巡特警大队值班民警段晓鹏和同事巡逻时发现这一情况,为了保障被挟持者安全,段晓鹏试图上前制伏王某,被其一刀刺中胸部,致左肋软骨断裂,心脏破裂、心包填塞,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王某被抓获后为了逃避处罚,还一度谎称自己是精神病人,后被办案人员识破。据悉,王某之前也曾因吸毒被行政处罚。

海曙法院认为,王某吸食毒品后,持刀肆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社会危害性较大。最终,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通讯员陶琪姜记者胡珊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