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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内司委调查报告建议 检察机关要敢于监督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5日 07:0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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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全市检察机关要着力改变不适应、不符合法律监督要求的执法理念,消除不敢监督、不愿监督思想,有效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这是昨日上午市人大内司委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审议的《关于我市司法机关贯彻执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建议。

听取和审议我市司法机关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工作。

调研报告指出,受传统观念影响,“重批捕起诉、轻诉讼监督,重查办案件、轻纠正违法,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意识仍然存在。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升敢于监督理念,主动将法律监督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抓好保障民生、民权、民利的法律监督工作。全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增强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意识,确保依法正确履职,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调研报告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善于运用《决定》赋予的法律手段,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和质量。(记者龚哲明)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