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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俩用违禁生长素种豆芽被起诉 他们加的是6-苄基腺嘌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6日 07:3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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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豆芽种植的胡某和纪某夫妇多年来一直使用一种叫“6-苄基腺嘌呤”的生长素,而该生长素从2011年11月14日起,已不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他们的豆芽今年被林业部门检出违禁成分。昨天,这对夫妇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站上了法庭被告席。

多年来一直用生长素,豆芽被检出违禁成分

被告人胡某和纪某夫妇是安徽人,40多岁。他们自2006年来宁波之后,就开始种植黄豆芽和绿豆芽。后来随着规模的扩大,他们在鄞州章水镇的郑家村开了一个“理美豆芽厂”。

种植过程中,胡某发现,豆芽一旦离开土壤进行无土栽培时,就会因为缺少一些微量元素而导致“卖相”不好看,而往水中加入一种含6-苄基腺嘌呤成分的生长素,豆芽长得又好又快。于是他们便开始使用生长素,多年来一直如此,直到今年6月份,鄞州农林局抽检时在他们的豆芽中检测出违禁成分。

早在两年前,该生长素已被禁止作食品添加剂

而其实在2011年年底,6-苄基腺嘌呤就已被从食品添加剂名单中剔除。根据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从2011年11月14日起,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6-苄基腺嘌呤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申请,已批准的生产许可证书,由监管部门撤回并注销,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人们如果长期食用添加了6-苄基腺嘌呤的食品,对生理机能和内分泌系统都会造成损害。

而据厂里洗豆芽的小工说,每天出厂的豆芽四五百斤,这些豆芽被胡某和纪某销往潘火菜场等地的摊位。

而从2011年年底6-苄基腺嘌呤被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以来,至今年6月份胡某和纪某被抓,他们销售豆芽所得的营业款达10万多元。

被告人辩称过去多次被检查,从未被告知不能使用

昨天,胡某和纪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起诉,而作为被告人的胡某在法庭上却喊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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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