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了2年的女友提出分手,慈溪男子方某接受不了,跳河相胁。
临跳前,他跟女友打了一个电话,谁知女友一听,说了句:“那你跳嘛”。方某绝望之下,真的跳了。最近,方某的女友被方家人告上法庭,要求女友赔偿13万元。
方某和女友胡某是高中同学,两人交往了两年,感情起初很好。去年7月,在双方父母的同意下,胡某还搬到了方某家中居住。同居期间,两个人经常为了一些小事争吵,渐渐地,胡某有了分手之意。
今年10月,胡某有了意中人小贾,向方某提出分手。方某不允,苦苦挽留。
10月28日下午,方某将胡某和小贾约到了浒山上林坊的一处山洞附近,让胡某在他和小贾之间作出选择。和小贾一同前来的,还有小贾的表弟张某。
胡某决意与方某分手,和小贾一同离去。
当时方某手上还拿着胡某的行李箱,于是张某便留下来,想拿回胡某的行李。
方某拖着行李箱一直走到了附近的一条河边,然后停了下来,让张某帮他给胡某打个电话。电话接通后,方某告诉胡某,他要跳河自杀。
电话那边,胡某以为是方某的一时气话,就接了一句:“那你跳嘛。”
方某挂了电话,万念俱灰,一眨眼,从河边跳了下去。张某说,“当时我和他中间隔着一道栏杆,根本来不及反应,看他跳了,我惊呆了,赶紧找人救他。”
方某被人救起,但抢救无效死亡。
得知方某真的跳河后,胡某联系了方某的家人,同时赶往事发地点。
方某父母悲痛欲绝,办完丧事后,他们将胡某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胡某明知方某要自杀,不加劝阻,反而纵容其跳河,最终导致了悲剧,她应该对方某的死承担责任。
方某父母要求胡某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扣除胡某已支付的3万元,还应承担10万余元。
但胡某认为,方某为她“殉情”,并不是她的责任。方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判断力,她的一句“那你跳嘛”只是带有玩笑性质的一句话,并没有教唆其自杀的含义。
目前,慈溪法院已受理此案。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慈法 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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