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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8年“小三” 原配终于离了上位的却不是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7日 07: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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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女士36岁,以前在吴某经营的烟酒公司做会计。其间,吴某对她关爱有加。秦女士28岁那年做了吴某的情人。之后,秦女士多次要求和吴某结婚。

可吴某总是搪塞:“我现在离婚不方便,等一等。”。这一等,就是8年。

今年年初吴某和发妻终于离了婚,可今年10月,秦女士却从朋友处得知吴某和另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

秦女士一怒之下,手持9张借条,将吴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还款200万元。这些借条都是8年来吴某出具的。

开庭时,吴某没有到庭,而是委托律师到庭诉讼。律师提出,该9张借条并没有实际发生借款,秦女士之前在吴某公司做会计,每月工资5000元,她根本没有能力出借200万元。

法官要求秦女士出具钱款交付的凭证,秦女士说是现金给的。律师要求秦女士说说现金来源,秦女士当场怒拍桌子:“岂有此理,他在我面前立下的字据,想耍赖吗?”她坚决要求吴某本人出庭对质。

法官看本案确实蹊跷,休庭对秦女士进行了安抚。这时秦女士说出了实情,原来吴某为了让她安心,才给她出具了这些借条。

“这8年了,我还是‘小三’,不甘心啊。”秦女士向法官哭诉道。

经过法院调解,吴某同意将秦女士现在居住的一套房屋转入她名下,秦女士撤诉,双方今后无涉。通讯员镇法记者胡珊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