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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8年未“转正” 9张借条引纷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2月27日 07: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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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整整8年,秦女士维持着和吴老板的“地下情”。如今眼看他和发妻离了婚,以为“守得云开”,可没想到吴老板却另娶她人。秦女士一怒之下,将其告上了镇海法院。

吴老板今年48岁,在宁波经营烟酒生意。秦女士今年36岁,以前是吴老板公司的会计。在公司期间,吴老板对秦女士关爱有加。经不住对方的温柔攻势,28岁那年,秦女士做了吴老板的“小三”。

其间,秦女士多次向吴老板提出结婚的要求,但对方总是连哄带骗,说“要等一等”。但这一等,就是8年。吴老板和发妻终于在今年年初离了婚,可没想到,今年10月,吴老板和另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秦女士一怒之下,手持吴老板在这8年期间出具的9张借条共200万元,将吴老板告上了法庭。

昨天开庭时,吴老板本人没有到庭,其委托律师提出,该9张借条并没有实际发生借款,秦女士之前在吴老板公司做会计,每月工资5000元,她根本没有能力出借200万元给吴老板。

法官解释,依据省高院对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相关意见,秦女士的确应当出具钱款交付的凭证。秦女士说是给的现金。对方律师要求秦女士说说看现金来源。秦女士当场怒拍桌子,“岂有此理,他在我面前立下的字据想耍赖吗?”秦女士情绪激动,坚决要求吴老板本人出庭对质。

法官看本案确实蹊跷,休庭对秦女士进行了安抚。这时,秦女士说出了实情,原来吴老板为让秦女士安心,给她出具“青春损失费”借条。

最终,经过法院调解,吴老板同意秦女士现在居住的一套房屋转入她名下,秦女士撤诉,双方今后无涉。(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晓禾)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