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记者 张云霞)12月24日,网友“小人物No_one”发微博反映位于东朝街103号的余姚温度仪表厂拒绝向病伤假期间的员工支付病伤假工资。
网友:母亲掌骨骨折3个多月没上班 公司不肯支付病伤假工资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这位网友,网友姓谭,今年18岁,老家来自甘肃。
小谭告诉记者,他的母亲马淑英在余姚温度仪表厂工作2年多了,做的是计件工作,9月19日做家务时不小心掌骨骨折,因此一直休息在家,已经3个多月没去厂里上班了。“按照国家规定,公司应该给病伤假期员工支付病伤假工资,可是我向公司讨要,他们却说公司没有这个规定,公司也没有这个先例,一毛钱也不会给”。
总工会: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昨天下午,记者首先来到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一位姓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期间,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省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规定,支付病伤假工资。企业支付的病伤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今年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310元”。
沈姓工作人员表示,网友的这个情况他们也知晓了,12月24日已经和余姚温度仪表厂的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他们说会和老板商量,会协商好的”,“我们建议员工先和老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由劳动仲裁部门来执行”。
企业:公司有内部规定 不介意员工走法律途径
下午,记者又来到东朝街103号余姚温度仪表厂。该厂总经理宋忆告诉记者,网友、网友的母亲、父亲都在他们厂工作,网友的父亲已经是工作了10年的老职工了。
网友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网友的母亲马淑英在“骨折”的时间内厂方是否有支付其病伤假工资?宋经理并没有正面回答。“国家有国家的规定,公司有公司的规定,我相信她是骨折了,手骨折了脚总能走的吧?可是她没来过,也没和我们联系过。”宋经理说,网友的年纪还不到20岁,做事鲁莽,说的话并不真实,“公司也有公司的苦衷,她儿子每周拿个病假条过来,我们不知道她什么想法,也不知道她具体的伤势,病假证明谁都能搞到,如果每个员工都像他这样呢?”
宋经理也表示,公司有一条规定,员工请病假需要根据情况向公司打报告,而之后公司也会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我们公司之前有一个档案管理员请病假休息一年,由于她表现一直都非常好,我们最后给予的补助比规定的还要丰厚”。
“要告就去告好了。”宋经理表示,公司为网友一家提供了员工宿舍,多年来不收取房租和水费,而现在网友这样在网上发表对公司不利的言论,还几番来公司讨要病伤假工资,那现在公司要收取房租费了。宋经理始终表示,会按公司规定办事。
网友:多年免费的宿舍现在要收房租费 摆明是刁难
记者昨天再次联系了小谭。小谭说,他每半个月都会拿医院证明给厂里,厂里也开了病假条。“医院证明他们也是认可的,他们就是不给钱。厂长也找过我爸爸了,又说会付钱给我们,但是反过来要房租费了”。
小谭说,厂里为门卫师傅和他们家提供了员工宿舍,父亲已经住了7年,他和母亲住了2年,“之前没说要房租费,现在却说要房租费了,摆明了为难我们”。
“他们的意思,给我们的工资还不够房租费,我们家这里也呆不下去了。”小谭无奈地说。
律师:厂方向员工收取房租要看房子是否作为公司福利
记者为此咨询了浙江鑫浩律师事务所张向阳律师。
张律师表示,按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按照员工病伤假情况,根据医生的建议,应当向员工支付病伤假工资,“但不是员工说三个月就三个月,需要提供医院证明,如果企业不认可医院证明,可以向医院核实”。如果员工能提供医院证明,也走了正常的请假程序,企业应当支付病伤假工资。“如果员工有医院证明,但没有请假,企业可以做旷工处理,不支付工资”。
张律师表示,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工需提供医生证明和向企业请假的批准依据。
那么,厂方向员工收取房租费是否合理?张律师表示,这要看房子是否作为公司的一项福利,“如果是公司福利,是一种工资的延伸,员工则无需付房租费,而这需要依据。如果不是作为公司福利,老板是可以收取房租费的”。
今天上午,记者再次联系了小谭。电话是小谭母亲接的,她告诉记者,儿子现在在厂里上班,9月份时候她因为摔了一跤手骨折了,医生说下个月手就恢复好了,她打算下个月就去厂里上班。她表示病伤假工资“不想要了”“算了”,“儿子年纪小一时冲动,也没和她商量,就做了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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