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到了台湾后,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始终没有娶妻生子。
1952年,台湾当局实施“精兵政策”,为所谓的“反攻大陆”做准备,规定青壮士兵无论当年在大陆是志愿或被迫从军,都被晋升为“士官”,服务年限也相应延长,士兵须年满40岁、士官年满50岁、士官长则要年满58岁才能退役。
国民党当局还制定了所谓“戡乱时期陆海空军军人婚姻条例”和“军人户口查记办法”,规定只有年满28岁的军官或技术士官才可以结婚,且以“军人身份补给证”作为军人唯一的身份认证和管理依据。而现役军人除非在军营以外的地方拥有家庭,才能申请身份证。因此,不少低军阶的普通士兵不能结婚,没有身份证。
这类限制使得那些“老兵”,直到退役后仍无法融入台湾社会,乃至孤老终生。这20名已故甬籍“台湾老兵”在台湾都终生未娶,没有亲人。
记者此前曾见过一名落实政策后回到奉化市岳林街道生活的“台湾老兵”。他被国民党军队“抓壮丁”时,刚与妻子新婚不久。到台湾后他一直未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他几经周折回到老家,而此时,妻子已经改嫁。他虽然满怀遗憾,但是并不怨恨妻子。他说:“这都是那个时代造成的,我只能认命。能活着回家,已是很好了。”后来,他在老家亲人的照顾下安度晚年。
“台湾老兵”
艰难寻亲路
“雁阵儿飞来飞去,白云里;经过那万里,可曾看仔细?雁儿呀,我想问你:我的母亲可有消息?
“秋风呀,吹得枫叶乱飘荡,嘘寒呀问暖,缺少那亲娘。母亲呀,我要问你:天涯茫茫,你在何方……”
这首由台湾知名歌手姚苏蓉演唱的《母亲你在何方》,和台湾诗人余光中的一首《乡愁》,唱出了“台湾老兵”们无尽的乡思之苦。
台湾老兵寻亲之路曲折坎坷。早些年,台湾当局长期严守“不接触、不谈判、不妥协”的“三不政策”,以严刑峻法禁止退伍军人返回大陆,直到1987年,这种情况才有了改变。
1987年5月,母亲节当天,一大批“台湾老兵”哭着唱着这首《母亲你在何方》,要求当局开放大陆探亲。这一事件最终促使台湾当局加快开放大陆探亲的政策。
1987年10月,台湾当局宣布“荣民弟兄”可以返回大陆探亲,结束了两岸近40年不相往来的历史。
同年12月,第一批台湾老兵踏上了返乡寻亲路。此后,30多年间,一批又一批“台湾老兵”,踏上了返乡寻亲之路。其中一些老兵如愿以偿地回到家乡定居,实现了叶落归根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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