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王 琼 通讯员 胡蓉萍 傅敏敏 俞溢盈)江口街道一服装印花厂老板戴某拖欠20个员工工资达62.7万元,潜逃在外一年有余,最近以为风头已过,便带着孩子回来上学。上周五,通过公安部门与人社部门的积极联动,戴某在奉化落网。
至此,这个拖了一年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终于告一段落。据悉,此案是自2011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颁布后,我市首次立案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2012年10月29日,该印花厂职工向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反映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且不知去向。接到投诉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立即介入调查。寻找无果之下,为保护该厂财产,当地法庭及时对厂房、设备等进行了查封。由于工资数额无法核实,工作人员建议工人先申请劳动仲裁。
鉴于戴某以逃跑、藏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予支付,去年3月26日,市人社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并在同年4月2日由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经过多方追查,终于在日前发现了戴某的行踪。
戴某交代,自己过去这一年一直在山东、上海等地四处躲避,现在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就送儿子回来上学,自己则和丈夫在宁波生活,谁知法网恢恢终于没能逃脱。目前,戴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去年我市劳动监察部门共处理各类劳资纠纷案件396起,其中追讨欠薪案件164起,占全部案件数的41%,成功为365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2683万元。为了在源头上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我市在治理企业欠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将全市11个镇、街道划分成31个网格管理平台,每个网格配备专职劳动监察员和协管员,全面实施对企业用工情况的“双网化”动态监管;在建设、交通、水利等主管部门均建立工资支付保障管理制度;对易发生欠薪的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建立工资支付月报备制度,租赁企业工资一月一报制度纳入到对各镇、街道的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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