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审议司法机关贯彻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情况报告,委托主任会议听取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情况报告;开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兵役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执法情况调研,抓好常委会关于司法机关重大工作情况报告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代表旁听市中级法院、宁波海事法院庭审,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立备案审查工作网络管理系统,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661件,接待来访1366批、1620人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了一批重要信访件,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此外,有关专委会还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公立医院改革、水库安全、气象法律法规执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友好城市缔结交流与合作、体育健身路径管理使用、菜篮子基地建设等实施了监督,配合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海洋基本法、节约能源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等调研和检查。
(三)积极推进决定工作
常委会将推动决定权的规范有效行使,作为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历届行权经验,合理借鉴外地有益做法,研究出台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范,重点明确了议而必决、议而可决、报告备案三类重大事项内容,进一步强化行使决定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民主、坚持规范有序的工作要求,为科学规范有效行使决定权,更好落实市委重大决策、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依法作出决定。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常委会工作重点、群众关心热点,深入调研,加强审议,及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事项决议决定。作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依法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快建设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等五方面目标要求,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作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提出新一轮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四方面重点,要求政府科学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切实控制污染物排放,全力保护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生态建设机制;作出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定,努力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推动代表工作创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出修订东部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导则的决定,完善东部新城功能与特色,促进产业与城市相融合,激发城市活力;作出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决议,要求政府科学制定重建规划,采取扎实有序措施,全面做好灾后复产、加快大流域水利工程建设、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等工作,努力夺取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全面胜利。
推进决定落实。坚持决定权与监督权综合运用、相互促进,及时通过专项检查、专题审议、代表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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