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在4天时间里发生了2次车祸,车主脑筋一动,自作聪明地以损毁比较严重的第二次事故冒充第一次事故,一次事故理赔两次,结果因诈骗罪,近日被海曙法院判处罚金1.5万元。
去年3月3日,北仑的一名车主梅某驾驶一辆沃尔沃,在宁波市区和一辆别克车发生了刮擦,沃尔沃右侧前保险杠轻微损伤。交警认定别克车驾驶员负全责,快速理赔中心初步定损金额为1000元。
梅某认为金额太少,当即对定损项目提出异议,理赔中心便让其去4S店作拆解定损。
那两天有点忙,梅某没有立即去4S店。3天之后,他才驾车来市区,不料途中追尾了一辆帕萨特。巧的是,这次事故,他车子损伤的部位和前一次基本一致,只是受的“伤”重了很多———右侧前保险杠及大灯严重受损。这一次,交警认定是梅某全责。
把车子开往4S店的路上,梅某动起了歪脑筋:既然两次事故撞的部位都差不多,第一次事故的拆解定损如今也做不了了,何不一次事故理赔两次?他的想法得到了4S店维修部娄某的同意。接下来,娄某不仅帮助梅某处理了两家保险公司对沃尔沃汽车的定损估价,在车辆修复后,又帮助梅某进行2次结账,获取2份正规的维修发票及维修清单等理赔资料。
梅某将其中一份金额为1.9万余元的发票和理赔资料交给第一次事故的别克车主,获赔1.9万余元。他把这笔钱存放在4S店,打算作为将来车子的维修资金。为了感谢娄某的帮助,梅某从其中拿出3350元感谢娄某,那是娄某漏算了一名客户的一扇玻璃的亏空。
几个月后,事情败露,梅某和娄某被公安机关传唤,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赔了全部非法所得。近日,两人分别被海曙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罚款1.5万元和5000元。
记者胡珊
通讯员陶琪姜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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