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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挑“好日子” 最终还是劳燕分飞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14日 12: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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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当下社会上流行一些新人登记结婚的所谓好日子,比如“20080808”、“20101010”、“201314”等等。选这些日子登记结婚,要么是谐音吉祥,要么是数字凑巧,要么是迷信神选。然而时下年轻人“赶时髦”选了这些日子登记却往往闪婚闪离,日前,象山法院就受理了两对在同一天“吉日”登记的夫妻前来起诉离婚。

  帅气的王某是个公务员,漂亮的李某则是一名老师,这两位80后的结合不知羡煞了多少同龄人。与大家一样,他们也挑选了一个特殊的时间2010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意指十全十美。当天虽是周末,但是民政部门考虑到这个“好日子”,还是特地加班为新人们办理了结婚登记,也祝愿这对新人能天长地久、携手到老。

  可惜好景不长,习惯的不同、性格的摩擦、观念的冲突,使这对旁人眼中的佳偶产生了隔阂。言语中、行动中的不完美均成了双方互相嫌弃、抨击的对象,即使是两人疼爱的3岁的小女儿也未能挽救这段有裂缝的婚姻,终于王某一纸诉状告到象山法院要求离婚。

  “当年双方都不够深入了解,恰好又遇到了所谓的好日子,就赶时髦地在那一天领了证。结完婚后才发现她是一个太过自我的人,事事不会迁就,所以难以继续生活了。”丈夫王某说道。

  “我也没想到婚前婚后他可以判若两人!我们俩本身都是独生子女,彼此都是从小被宠大的,一起生活后很难互相包容忍让,一点小事都会吵个没完没了,谁也不让谁。”妻子李某也表示很委屈。

  面对已经支离破碎的夫妻感情,在法官调解下,王某和李某在离婚协议签了字,一段婚姻终告结束,当年的寓意“十全十美”完全成了泡影。

  让人感慨的是,另一对挑选在这一天登记结婚的夫妻竟然也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虽然法院以感情尚未确定已破裂为由驳回了起诉,但是从当事人的态度以及庭审之后的情况来看,结束婚姻似乎只是时间问题。法官提示,结婚是挑感情而不是挑“好日子”。感情才是一桩婚姻的精华,要不然“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婚姻终将失败,对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来说,无论哪天都是“好日子”。(记者王伊婧通讯员灯泡罗芝)

稿源: 宁波日报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