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昨天,陈女士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退休证时,发现自己缴纳了17年多的养老保险,享受的退休工资标准却跟缴纳15年的一样多。这让陈女士很费解,这样自己岂不是白缴了两年多的钱?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从32岁起就开始按时缴纳低保养老金,到47岁缴满15年。因为当时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通过咨询社保工作人员后,得知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就又继续按月缴费。到现在满50周岁办理退休,算了一下多缴了25个月,按每月238元计算,多缴了大概6000多元。
陈女士去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她的一位朋友只缴满15年,但核算出来的退休工资标准却和她差不多。“这样一来,不是多缴多吃亏?”陈女士对此很不理解。
记者将陈女士的疑问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反映。经窗口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发现,陈女士的朋友并不是和她一样是按时缴纳,而是中途中断后在办理退休前一次性缴清的。“由于现今缴纳养老保险的标准与之前相比有所提高,其朋友缴纳15年的总量与陈女士缴纳17年的总量刚好接近,因此,核定的退休工资标准也差不多。”工作人员介绍,市民不能单单以缴纳年限来核定退休工资标准,因为养老待遇的多少与参保人退休时社会平均工资、退休年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都有关系。个人情况不同,核定的退休工资待遇也会不同。 针对陈女士“多缴多吃亏的问题”,该负责人也作出了解答:“不少参保人员以为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可以不缴,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事实上15年是指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最低年限,而不是说参保人员缴满15年就够了。”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按照我国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人员每缴费一年,相应的基础养老金就有一个计发百分点,也就是说缴费年限越长,对应的百分点越高,基础性养老金相应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可见,这些政策的规定都有利于参保人多缴多得。
-记者丁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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