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昨天上午,山东临沂的张先生来到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二大队接受处理。他因前一天晚上酒后驾驶肇事,而被交警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前天,张先生与一个朋友一起驾乘着帕萨特轿车,从山东来慈溪会客户。当晚,两人与客户一起在慈溪某饭店用餐,席间喝了些“小糊涂仙”白酒。饭局结束后,张先生和朋友想开车到附近逛逛,却稀里糊涂开上了高速。
当晚11时许,当车子行驶到沈海高速宁波方向掌起段时,张先生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大货车,但此时两车距离已经太近无法避开,虽然他踩了刹车,但还是一头撞了上去,买来不到一个月的新车车头严重损坏,幸运的是两车人员均未受伤。
高速交警赶到现场时,发现张先生满身酒味,走路摇晃,遂将他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张先生体内的酒精含量为70.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高速交警也借此提醒,春节临近,节日气氛渐浓,探亲访友、同学小聚等各类聚会肯定会增多,高兴之余,饮酒难免,但开广大驾驶人员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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