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科教·卫生 正文

2014年宁波中考中招政策出台 PISA类试题比重增加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17日 09:30   【 】 【打印
0

  2014年中考(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3日、14日举行。昨天,宁波市教育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发布并解读了2014年的中考中招政策。

  今年中考最大变化是考试学科分值进一步调整,调整后的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80分,社会60分,体育40分,总分值由610分调整为700分。

  此外,今年将继续增加部分学科PISA类和科学实验类试题的权重,强化对考生知识面、综合分析、创新素养方面的考查。

  教育资源配置与往年相同,今年,宁波全市初升高比例在98.5%以上,普职比总体上按1:1比例编制。

  异地中考、考试难度、志愿填报、中考加分、保送生招生等大致延续去年政策,变化不大。

  为规范新生的学籍管理,市教育局强调,学生就读学校与学籍注册学校必须一致。公办普通高中须在本辖区范围内招生,杜绝擅自超计划跨县域招生。

  随迁子女就学地与社保地不一致可在原就学地报考

  早在2013年,我市就制定了异地中考政策,今年该项政策和往年基本相同。我市随迁子女在宁波参加中考,需满足“三年经历、两个合法、一保险”条件,即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宁波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父母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所在初中学校进行网上集体报名,初中学校从学生电子学籍系统中确认是否有完整的初中学习经历和正式学籍。中考后,随迁子女参加中招录取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随迁子女从户籍地择校到本市就读,视作本市户籍择校生,不具备中考前部分学校的提前推荐保送资格。

  暂时还达不到相关条件的部分随迁子女,市教育局制定了两条措施缓冲。一可以在宁波中考,考完后出具相关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二是继续设置过渡期(三年),延续原来政策,可以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

  对随迁子女的就学地与父母的社保地不一致的情况,市教育局基教处负责人表示,这类学生仍然可以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并参加考试与录取。

 [1] [2] [3] [4] 下一页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