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因烟花爆竹引发事故45起
三问烟花爆竹安全事项
2013年春节期间,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5起,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据全市18家医院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40起。火灾事故、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2012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76.2%、42.9%、71.4%。宁波市安监局提醒市民,购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时须谨慎。
如何正确购置?
市安监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第一,到正规的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烟花爆竹商店购买;二是,查看产品外观是否完整,选择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无霉变的烟花爆竹;合格的产品上有“个人燃放”标志、燃放说明和保质期限,在整箱的大包装上应贴有一张标示浙江省烟花爆竹专用的封签,产品小包装上还应贴有产品标签;三是,市民应根据自身年龄、燃放场地等合理选购。普通市民只能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C、D级产品,如需购置专业燃放类B级产品,应凭专业燃放资质复印件和委托燃放合同到有经营资质的烟花爆竹批发单位购买,并须有资质人员燃放。
如何正确存放?
市安监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应尽量缩短烟花爆竹的储存时间,不要一下买太多。家庭存放烟花爆竹时,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不要放在潮湿的地方;不能被水淋;不要选择厨房、阳台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地方,还应放在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
如何正确燃放?
市安监局危化处相关负责人: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严禁在下水道井口和化粪池附近燃放,不能在窗口和阳台燃放;严格按照产品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燃放时保持警觉、清醒,思想意识不正常或酒后不要燃放。未成年的小孩要在成人的陪护下燃放;点燃时要明确点火部位,采用烟或香点,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走到安全位置。
一旦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靠近观看,一般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撰稿周科娜
市安监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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