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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汽车也有"保鲜期" 出厂超6个月就算库存车

消保委:商家应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21日 07:1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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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一汽车4S店售后部季经理告诉记者,汽车行业内新车“保质期”一般以6个月为界限,“正常情况下,新车从出厂到销售出去的时间会控制在3个月以内,超过6个月的新车,经销商就会通过优惠、促销等手段来销售。”

  这位经理表示,即使是6个月以内的车,按照汽车保养的惯例来说,也要每个月进行库存检查。“车不怕开就怕放,因此每个月都要进行电瓶电压的检测,而且还要定时检查轮胎、橡胶条等零部件的状况。”不过这位经理也坦言,由于很多4S店都会在店内积存上百辆新车,不排除商家因此忽略了对库存新车的定期检查。他认为,这也是导致消费者购买新车后,常发生状况的原因之一。

  消保委:

  “库存车”也可销售但商家应履行告知义务

  记者采访了解到,与全新的汽车相比,库存车确实存在一定的隐患。

  “特别是放置时间过长的‘库存车’,与新车相比,出现故障的几率要大得多。”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在停放的过程中,汽车的零部件会发生损耗,首先是铝制件的氧化腐蚀;其次是轮胎,因为在停放过程中,轮胎与地面只有一个接触面,因此很容易发生老化。此外还有雨刮器、防水条等橡胶件。

  “目前,在汽车销售过程中汽车库存是客观存在的。库存车当然也是可以卖的。但经销商在消费者购车时,应当注重消费者知情权,不可以故意回避对汽车出厂日期的介绍。”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如是库存车,经销商应当告知大概存放了多长时间,让消费者有个心理准备。”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市民确定购买了“库存车”,一定要先对汽车进行全方位检查,尤其是对车辆的轮胎、刹车盘等零部件进行检查,同时应及时更换汽车的机油和液压油。□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宣文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