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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上护栏又遭两次追尾 7天后车主意外身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22日 07: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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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鄞州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交通事故索赔案,一名年轻的车主开车撞上护栏后,又接连2次被追尾,7天后意外身亡。

  去年6月,车主蒋铭(化名)还不到30岁。他驾车在机场路高架上,一不留神撞在了护栏上。因车速不快,蒋铭并未受伤,但是车子发动不了,他只好拨打道路救援电话。

  因为下雨,蒋铭坐进车里躲雨。谁知,另一辆客车突然从后面撞了上来,他受到了强烈冲击,但意识还清醒,觉得没多大问题。

  前来处理的交警出具了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认定客车司机杨某承担全部责任,蒋铭不负责任。双方都认为事故只有轻微车损,遂自行协商,杨某赔了蒋铭几百元修车费。

  之后,蒋铭站在高速护栏边,等待保险公司定损,可不久他的车又被一辆车追尾,所幸他这次站在车外,没有再次受伤,只是车子受损较严重。

  回到家里,蒋铭也没把这两起交通事故当回事,第二天就去单位上班,只是偶尔感觉有点头晕,也没引起重视。

  谁知,7天后,蒋铭在家中突然晕倒。经过9天9夜的抢救,他还是不幸离世。

  经司法鉴定,蒋铭的死亡系交通事故造成了脑挫伤,继发蛛网膜下隙及脑实质弥漫感染,并发左侧颞叶脑血管出血伴血肿形成、脑组织破坏,引起中枢功能衰竭而死亡。

  蒋铭的父母认为,杨某驾驶的客车追尾,与儿子的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遂将该客车所属的公司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7万余元。

  主审法官说,司法鉴定结论,证明蒋铭的死是交通事故导致,原告完成了初步举证,需要2名被告继续举证,证明蒋铭在车祸后,还发生了其他意外,但被告举不出证据来,只能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原告42万余元,客车所属公司赔偿原告1万元。 记者胡珊通讯员尹璇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