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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他就索赔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1月22日 07: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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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31岁的王某坐在宁海法院被告席上,神情淡定。这是他3年来的第3场劳动纠纷,前两次劳动仲裁他都赢了,这次因企业不服仲裁结果,反告了他。

  “他3年告了3家企业,每次没干多久就走,然后索赔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他这不是专业找茬么,我要让他在宁海的模具厂上黑名单。”老板张某激动地说。

  3年起诉了3次

  王某是宁海人,2012年5月进入宁海一家模具企业当钳工,月薪近4000元,在这家工厂工作了1年4个月。

  “他进厂后,和同事相处不来,多次发生冲突。”张某说,因此试用期满后,他没有及时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

  去年9月,王某以该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随后又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企业应支付王某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万余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并补缴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这时,张某才得知,王某之前就有过劳动纠纷,而王某应聘时隐瞒了他曾在本地另一家模具厂打工的经历。张某向那家企业一打听,得知“他就是一个专业找茬的”。

  张某很不服,转而将王某告上法院,要求撤销仲裁裁决。

  “我要让他上黑名单”

  开庭后,张某情绪激动,他拿出了王某的考勤记录、应聘简历,以及王某曾工作过的模具厂出具的证明,力证王某的应聘和起诉是恶意的。

  “有一个月他有20次迟到的记录,工作非常拖沓,不听规劝,还辱骂公司领导。这是他的应聘简历,故意隐瞒了在宁海打工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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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