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宁波市鼓励黄标车淘汰政府奖励补贴实施办法》出台。我市将在2016年年底前,在全大市范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
据统计,我市有黄标车约11.5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9.3%。“据测算,一辆黄标车污染物的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汽车的排放水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副主任裘杰说。
根据日前出台的两项政策,我市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淘汰黄标车。如对送本市合法拆车厂就地报废拆解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政府将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对转出到外省市的黄标车,不予补贴;禁止宁波市籍黄标车在市内过户。
对以报废方式淘汰并距强制报废年限提前1年以上的车辆(无强制报废年限车辆均视为提前淘汰),每辆给予0.2万~2.8万元不等相应补贴。
对省市际固定班线长途营运客车、县际固定班线大型营运客车、县际固定班线中型营运客车和集装箱运输车辆,补贴期内淘汰的,在统一补贴标准基础上,每辆分别追加5万元、2万元、1万元和3000元的额外补贴。
也就是说,如果一辆黄标的省市固定班线长途营运客车淘汰,最高可能获得7.8万元补贴。
今年申请淘汰的车辆,按标准享受全额补贴;在2015年、2016年申请淘汰的车辆,补贴标准分别按全额的75%、50%的幅度逐步递减。
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自今年春节假期后开始受理,至2016年12月31日截止。(记者 林伟 通讯员 陈晓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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