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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波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13日 06:4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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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2月11日举行。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和有关市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李会光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围绕中心,突出主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报告。

  全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工作报告精神和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一致认为,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认真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刘奇同志在市纪委全会上的讲话,强调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整治“四风”,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出重拳反“四风”,有力推动党员干部队伍风气好转;强化教育监督,进一步提升预防腐败实效;完善机制制度,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会指出,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建设廉洁政治为总体目标,以改革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为重点,以推进纪检监察基础业务项目化为手段,以打铁还需自身硬为要求,观全局、识大势,明方向、突重点,转作风、抓落实,着力构建大监督、大协调、大开放、大建设、大创新等“五大格局”,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全会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完善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体制,改进巡视制度。要强化纪律建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明组织纪律,深化“三思三创”,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强化作风改进,持之以恒反“四风”,强化制度制约,深入开展纠风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保持肃贪惩腐高压态势,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统一管理,严厉惩治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党员干部队伍纯洁。要强化制度监督,加强预防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深化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治本抓源工作。要抓好教育预防,坚持抓早抓小,加强廉政教育,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要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改进工作方法、提升队伍素养,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不渝地坚定理想信念,勇于负责、敢于担当,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作出新的贡献!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