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孙子每年回家看看,北仑的张阿姨竟然以赠予房产为条件,请她的前儿媳妇满足她的愿望。但没想到,她的前儿媳妇宁可不要房子,也不愿意常带孙子来看望老人。新春时节,本是家人团圆的美好时刻,无奈之余张阿姨却跑到法院打起了这场心酸的官司。
为见孙子送上房子
张阿姨年逾六旬,多年前便退休在家。在本该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家庭却连遭不幸,在过去10年里,她先后失去了老伴和唯一的儿子。
经历了这一连串的变故,张阿姨一下子苍老许多。儿子意外去世前,便已经和他的妻子郑某离婚,孩子归郑某抚养。儿子去世后,年幼的孙子成了张阿姨唯一的寄托和安慰。
2011年,郑某再婚,准备带着儿子一同到广州生活,这下张阿姨心里慌了:今后与这唯一的孙子也要远隔千里,虽然自己现在身体还算硬朗,但也不大可能跑到那边去见孙子。如何才能经常看到还在上小学的孙子呢?
为了能继续与孙子保持联系,张阿姨苦苦地想出了一个办法,要用自己新买的一套房子相赠,为的是让孙子每年回家看看自己。郑某同意了。
随后,张阿姨与郑某达成一份赠与协议,协议这样约定:一是,将张阿姨名下的房产过户到郑某名下,但张阿姨享有居住权直到其过世,其间房产不得转让;二是,郑某每季度带儿子回宁波一次,与老人共同生活2天;三是寒暑假根据孩子意愿回宁波与老人生活若干天;四是若遇张阿姨生病,郑某应尽量抽时间带儿子前往探望。
协议签订后,张阿姨与郑某一同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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