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有个小品叫《扶不扶》,令人印象深刻。前天,鄞州石碶的街头却上演了一出“现实版”:一位姓郑的大姐不慎摔倒骨折,她向过往行人、车辆求助,并再三声明“是我自己摔倒的”,但求助了20多分钟后,才有人伸出援手。路人的抉择,让她感受“人间冷暖”……
马路摔倒,求助20多分钟才有人扶
昨天上午,记者从鄞州警方获悉此事后,联系上了郑大姐。郑大姐今年45岁,宁波人。聊起前天的遭遇,她不禁伤心落泪。
据悉,两年前,郑大姐因车祸双腿骨折,一直在家休养,去年11月4日刚拆掉钢板。腿脚好转后,郑大姐想找份工作。前天上午9时半,她经人介绍到鄞州石碶一家工厂应聘,随后走到鄞县大道后仓村附近,打算坐108路公交车回家。
看到一辆108路公交车驶向车站,郑大姐赶紧奔过去,结果穿着高跟鞋的脚一崴,摔倒在非机动车道中央。
“崴脚位置刚好在我右小腿的旧伤处,当时痛得站不起来。”郑大姐赶紧向过往的行人和车辆求助。为打消别人顾虑,她求助时还特地强调:“我是本地人,是自己摔倒的,麻烦扶我一下,我不会冤枉你的!”
然而,郑大姐坐在冰冷的地上求助了20多分钟,过往路人大多看她一眼,就擦肩而过。“当时有不少行人和车辆从我身边经过,但都没有理睬我。”冷风吹得郑大姐直打哆嗦。其间,有位骑电动车的女子路过,帮她向石碶派出所报了警。“最后,一位讲外地话的老大爷终于肯扶我了,但一开始他怀疑我‘碰瓷’,经我再三保证,他才伸出援手。”郑大姐说,当时她的小腿已肿得很大,经老人搀扶仍无法站立。
民警赶到后,立即帮她联系家人和120。郑大姐随后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她右小腿骨折,打上石膏后回家休养。
“以前看到过有人摔倒无人扶的新闻,没想到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她虽然理解那些冷漠离开者的想法,但仍有些心凉。
扶还是不扶,这是个问题
浙江宇豪律师事务所的黄靖靖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了自己的看法。“在法律上,如果个人有引起他人处于危险状态的先行行为发生,则负有救助义务;但像郑大姐这个事例更多的只涉及道德层面。”
“我们自然要提倡乐于助人,但同时又呼吁大家注意自我保护!”黄律师表示,扶助的过程可通过拍照、旁人作证或伤者自述录音等方式保留证据,以此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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