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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借条后老借条未收回 4万元借款变成24万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2月19日 07:0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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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张借条共计24万元欠款,债主拿着借条到镇海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细心的法官发现其中蹊跷,最后通过调查还原了事情的真相:债主只出借了4万元,因债务人重写借条后未及时收回原借条,又避而不见不还钱,债主才打起了小算盘。

  7张借条引怀疑

  2013年10月,李某向镇海法院起诉,要求谭某还款24万元,并提交了7张谭某书写的借条。

  法官认真阅卷后发现,第1张和第2张借条金额均为2万元,出具时间为2010年5月16日和2010年6月2日。之后5张借条金额均为4万元,出具时间分别间隔半年,分别为2011年1月2日、2011年7月10日、2012年1月5日、2012年7月3日和2013年1月9日。

  法官认为这种每隔半年就借4万元的做法有点不符合常理。经询问,李某称自己开了餐馆,有流动现金,谭某则经营一家装潢材料店,每次购货时都需要向自己借款,但对具体细节支支吾吾说不清楚。

  债务人现身真相大白

  若要查清事实,当务之急是找到谭某,可谭某不在户籍地居住。几经周折后,谭某给法官打来了电话,十分激动地表示自己只问李某分两次借了4万元,约定2011年元旦前归还,之后的借条都是重复借条,并未实际发生借款。

  昨天,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东北经商并躲避债务的谭某也来到了法庭。

  李某在法庭上看到谭某时,十分惊讶。

  “老李,我只借了4万元,怎么成了24万元?你太不厚道了!”

  “是你先躲起来赖账的。”

  随后,李某红着脸说出了事实真相:原来,谭某在2010年向李某共借了4万元,说好了半年之后还,可谁知这一拖就是几年。每次催讨,谭某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并在结清利息后,重写借条,而原借条却并未收回。时间一久,他手中就有了7张借条。

  2013年,谭某被其他债主逼债,索性躲了起来。见找不到人,李某也打起了小算盘,想着反正谭某不在,想利用手里的重复借条起诉。

  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谭某的妹妹同意做借款担保,谭某和李某达成和解。李某也向法庭深刻检讨,承认错误。□记者 胡菲 通讯员 晓禾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