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加剧,促计生政策调整
1月17日,“单独二孩”政策出台,距离1979年我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有34年。
1979年,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此后数十年,是计划生育严格执行时期,城市户口家庭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户口家庭父母双方务农,第一个孩子是女孩方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国家还设立了独生子女补贴,奖励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区计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独生子女满14周岁以前父母双方每年可获得50元补贴。
只生育一个孩子意味着父母要承担的风险变大。在媒体的关注下,失独家庭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失独家庭是指独生子女在成年期死亡,父母已过育龄的家庭。失去唯一孩子的痛苦,精神上的孤寂,养老的压力,让这样的家庭成为社会边缘,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失独意味着一个家庭永远失去了生活的阳光,失去唯一的孩子,也意味着这个家庭失去唯一的希望。”招宝山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逢节假日她去看望这些家庭,有些父母不愿见人,不愿与人交往。目前,区里给失独家庭一定的补贴,但是数额不高,不少上了年纪的失独父母越来越担心养老问题。
随着80后进入育龄,“1+2+4”的家庭模式成为主流,一对夫妇奉养两对老人,四位老人争抢一个第三代的模式也被广泛诟病。如果说普遍是独生子女的80后、90后被称为“小皇帝”“小公主”,那么被四个长辈捧在手掌心的00后就是“太上皇”“小太后”级别的存在。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家庭培养模式已成为社会问题被广泛关注。
据统计,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浙江省累计少生2600万人,目前全省独生子女家庭户数达到600多万户。随着出生人口的减少,伴随而来的是严峻的劳动力下降问题,目前全省劳动力在3200万人左右;如果继续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到2030年,劳动力进入削减高峰,到2050年,劳动力人口只剩1800万人,对浙江省经济发展不利。
人口红利消减、老龄化加剧,我省乃至整个中国社会正面临着“未富先老”的挑战。进一步放开生育政策的呼声愈来愈高,在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变的基础上,我省 “单独二孩”政策也孕育而出。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人口计生政策重大调整的决定,启动“单独二孩”,各地政策出台时间视各地具体情况而定,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2014年1月17日,我省“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出台,成为全国首个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省份。据资料统计,目前浙江省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8%,按照原来政策,到2030年,这个比例会上升到34%,而到2050年,更是会上升到43%。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后,预计到2030年可以下降1%,到2050年,可以下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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