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水玲玲通讯员祝丛枫梅群)开车门不留意也会酿成大祸,宁海64岁的王老伯就摊上了这样的事。
2013年5月21日中午12时左右,王老伯和往常一样,和村里的几个老人一起在村口等车,准备去邻村干活。这时,王老伯的儿子小王开着车子过来了,见此情景便说送他们到干活的地方。车开到目的地后,小王将车子停在路边,让他们下车。王老伯当时是坐在驾驶室后排座位的,便直接推开左边的车门准备下车。车门打开到一半时,他发现后面有一辆摩托车开上来快到轿车旁边了,第一反应就是关车门,但为时已晚,摩托车直接擦过还未关严实的左后车门。摩托车应声倒地,摩托车上的驾驶员被撞击力撞飞至马路另一边的对向车道上。正在这时,对向车道驶过来一辆邮政快递面包车。面包车虽已往右猛打方向盘,但由于距离太近,最终直接碾压过摩托车驾驶员身体后撞在路边的石碓上停下了。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
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认定结果看,王老伯打开朝向机动车道的左后侧车门时,未注意到后方有来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害人驾驶的是无号牌摩托车且未戴安全头盔,应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王老伯的儿子小王和邮政快递面包车均违反了安全驾驶相关规定,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
经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民事赔偿部分均已赔付完毕。2013年6月5日,被害人家属出具收条证实其从王老伯处收到死亡赔偿金共计39万元,并书面要求司法机关对王老伯免予刑事处罚。2014年2月11日,经县检察院认定,鉴于王老伯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悔罪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故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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