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标签的保质期(图中圆圈处)完全不一样。
超市对即将到期的面包进行降价促销本无可厚非,但在清仓的时候却更改了面包的生产日期,并延长了保质期,这就有点说不过去。昨天上午,职业维权人郑先生向记者热线讲述了他在乐购超市鄞县大道店的经历,并坦言食品领域是他和同行维权的重点领域。
超市改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郑先生带着26日在乐购超市鄞县大道店买的面包和超市小票找到记者。面包共有3袋,总价10.59元,购买时间为2月26日11点45分。记者看到,每袋面包的外包装上都贴着两个价格标签,新标签盖住了老标签。
郑先生取出其中的一袋红豆面包,用烤灯将标签加热,然后小心地撕下新标签,对比发现:老标签的生产日期是2月25日,保质期为2月26日;新标签的生产日期为2月26日,保质期为3月1日。
对此,乐购鄞县大道店的客服经理袁先生说,新老标签不一致,确实是超市的错,但并非超市故意更改———面包是清仓商品,当天打印出来的新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就是当天的日期(26日),而新标签的内容其实是另外一种商品,被误贴到面包上,导致面包的保质期被延长了。
按照袁经理说法,这家超市所有清仓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会被顺延,比如郑先生购买的面包,原本的生产日期是25日,促销时就“理所当然”地变成26日了,至于保质期,最起码也可以“顺延”到27日了。
为此,记者追问:“按照这种理解,超市里贴上了新的促销标签后,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都会有所改变?”
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袁经理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以后将加强管理”。
鄞州工商部门已受理了这起举报,并正在着手调查处理。鄞州工商分局食品监管科江科长说,从目前情况来看,该超市销售改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自制食品,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第48条规定,可按照该法第86条规定———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遇到贴两个标签的要小心
作为职业维权人,郑先生坦言,食品领域是他和同行维权的重点领域,譬如这次超市的面包清仓,他建议市民在选择清仓食品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贴有两个标签的,可将标签的反面对着光源,就能看到老标签上的价格和日期;也可以通过吹风机把标签加热,然后完整地把新标签揭下来。记者 陈爱红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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