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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公司”理论上可行现实中难操作
没有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定,“一元公司”是否会泛滥?昨天,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的看法是,“一元公司”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在现实中难以操作。
“一元公司”看上去很美
“注册资本是公司据以运营的货币和资产等条件。公司成立运营必须有一定的条件,所以实际上1元钱无法支撑公司的运营,交易对象也可能对这类公司的信用会有一定的怀疑。”该负责人说,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或认购的出资额(或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认缴出资1万元,承担的就是1万元的有限责任,认缴100万元,承担的是100万元的责任。
另外,国家对文物拍卖、认证机构、快递等一些特定的行业,还是有最低注册资本认缴的要求。而对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一些资本要求高的特殊行业,仍然实行法定注册资本制。
投资人应理性作出认缴承诺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后,是不是就不用再缴纳注册资本了?认缴多少资本是否可以随心所欲?
对于这些企业最关心的话题,市工商部门给出了明确的回答,认缴资本并不等于不缴出资。实行认缴制后,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但公司股东还是要缴纳注册资本的,只是不再像原来一样进行强制性规定并要求限期缴纳,自由度会更大,缴纳的时间由企业通过章程自主约定,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
如果有的企业需要用注册资本金来体现其实力,还是可以选择在申请设立登记时实缴,但这由企业自行决定,并在企业信息申报上进行体现。
工商部门提醒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发起人)一定要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的责任,按照公司经营的客观需要和自己的实力,理性作出认缴承诺,严格按照章程、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额等履行实际出资责任。记者 周雁 通讯员 颜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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