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车站小卖部私自圈地设点,停个车都要收费,还没有发票。”近日,家住观海卫的胡小姐反映,观海卫汽车站里的小卖部对停放车辆收停车费,想知道他们收费有没有相关部门的批准。
遭遇:车站停车三天两夜 被收取停车费8元
2月14日中午,胡小姐到观海卫汽车站准备坐车去外地,打算把骑来的电瓶车停放在车站内,等回来时再骑回家。她刚把车停进车站内的一个车棚,小卖部老板就走过来说,这里停车要收费的,一次3元。胡小姐想着再将车骑回家太麻烦,停外面又不安全,加上要赶时间,便如数付了停车费。
2月16日上午,胡小姐从外地办完事回来去车棚取车,小卖部老板又赶过来告诉她,她的电瓶车停了两夜,还需再交5元停车费,否则不让取车。
回家后,胡小姐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对劲。“汽车站是公共场所,为了方便大家出行,应该提供便民服务,没想到停个车也要收费,不仅没有给发票,而且还不是车站工作人员来收取的。”胡小姐想知道,这个收费有没有收费标准和依据?
调查:店家自称有证经营 车站默许这一行为
近日,记者来到观海卫汽车站。胡小姐所说的停车收费处位于车站的东北角,车棚外挂着摩托车、行李寄存的牌子。走进车棚,记者看到有50多辆电瓶车停放在里面,陆续有人过来停车。
小卖部经营者陆女士说,这里停车收费是有营业执照审批过的,每次停车收费3元,对车辆失窃等情况负责。陆女士表示,小卖部是她承包的,车棚也是自己搭建的,但并没有强制乘客把车停在这里,“车主也可以选择停在车站外面,但失窃了我们不负责。”
记者看到墙上挂着营业执照,但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一些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一般经营项目是行李寄存服务。
记者找到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观城分公司一位岑姓负责人,他的答复是,之前外来车辆随意停放在车站内的现象比较严重,导致站内交通堵塞以及产生各类安全隐患,考虑到车站管理人手不够以及为了方便管理,他们对于小卖部的停车收费行为采取默许态度。“这三四个月来,小卖部以收费的形式对车辆进行规范停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回音:属乱收费行为 可申请增加经营项目
根据有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市发改局收费科岑科长表示,虽然该收费没有依据,属于乱收费、无证收费行为,但该问题不属于物价部门管辖范围。物价部门可以处理乱收费的前提是,在经营范围内,没有做到明码标价或是超出了政府部门核定的价格,才可以受理处置。由于对方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没有涉及停车收费这一项目,因此被收费当事人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观海卫工商分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行李寄存服务一般是指客户随身携带的东西,不包括电瓶车寄存项目的停车收费,因此小卖部收取停车费是属于超范围经营,又没有经过批准,因此没有资格擅自收取停车费。由于电瓶车停车和行李寄存服务一样,都属于一般性经营许可范围,如果小卖部想增加经营项目,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审批。■记者 戎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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