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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惠及加工贸易企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03日 08:4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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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日前,宁波麦博韦尔移动电话有限公司报关员来到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一次性办理了2月份所有内销货物纳税手续。“以前,公司要将保税进口的料件转销国内,必须等到海关审批通过才能转卖,手续比较繁琐。自从海关推出‘集中申报模式’之后,我们的内销业务一下子被盘‘活’了。”麦博韦尔公司经理黄仕军兴奋地说。

  集中申报模式是海关为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延长加工贸易国内产业链而推出的一项优惠政策。按照规定,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先行内销保税货物,再集中向主管海关办理内销纳税手续。今年1月1日起,集中申报模式的适用企业从原先的AA类、A类企业扩大至B类企业,让更多的外贸企业享受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的便利。

  据宁波海关驻鄞州办事处关员陈小圣介绍,想申请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的B类以上(含B类)加工贸易企业,需先到主管海关备案,同时提供有效担保,资格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保税货物内销集中申报手续。(俞永均 郭蔚冉)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