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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区公共设施上做广告 收益业主不知情

律师:这笔钱如何开支,物业公司应公开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04日 07:1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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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公司:广告费都交给物业公司了

  广告是怎么走进小区的呢?收费的标准又是什么?魏先生是宁波某广告公司的法人代表,他告诉记者,去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户外广告治理行动,户外广告发布的空间越来越小,而居民小区相对来讲还是一片“净土”。再加上小区目标明确,监管部门很少来查,所以很多客户都把发布户外广告的地点放在了小区。价格也随之水涨船高,从去年到今年,小区户外广告的发布价格上涨了20%左右。

  就广告收入用途问题,记者采访了多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但是他们对此都讳莫如深。

  律师说法:小区广告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浙江省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银忠表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小区的电梯、楼顶和建筑物外墙属于共有部分,全体业主是其所有人,根据“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利用电梯、楼顶和建筑物外墙做广告,广告收入应归全体业主共有,而物业管理公司是小区业主的委托代理人,只不过是代替小区业主行使物权中的收益权。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在给小区公共设施带入广告前,应当先与业主委员会商量,对装什么样的广告、装在什么地方合适、广告收入多少、如何开支等取得共识并及时公开。

  同时,这些广告收入的处理一般情况下可以投入到小区管理费用和小区物业维修资金中,或者由业主大会根据业主的实际需要进行处理。物业公司绝不能挪作他用。否则,就违反了相关规定,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记者 边城雨 文/摄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