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从今年1月17日“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月28日,全市共受理1083对单独夫妻申请“单独两孩”,其中已经审批的有650对夫妻。正在审批的有433对。
市人口计生委表示,“单独两孩”的审批,属于再生育审批范围,需要按照《浙江省再生育审批办法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夫妻可以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符合条件的夫妻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书面申请,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再生育审批表;
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近期合照2张(2寸);
4.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
5.夫妻户籍有一方不在本市的,需提供一方的婚育情况证明。□记者 沈莉萍 通讯员 褚小翠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