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别人遗落的8万元现金,是占为己有还是寻找失主?当这道选择题摆在一名月收入仅1500元的清洁工面前时,她做出了“善”的选择:交给所在物业公司。
昨天上午,在慈溪法院立案大厅,记者见到了这名清洁工。她叫王应娥,江苏人,今年52岁,脸上布满皱纹。她在慈溪独自打工3年多,负责保洁慈溪法院立案大厅。
3月5日下午,王应娥打扫一间会面室时,发现桌上放着一个黄色大信封,装得鼓鼓的。“房间里会面的人很多,有时会有资料等东西落下,记起来的都会自己回来拿。”王应娥以为跟往常一样,落下的人会回来,干完自己的活儿就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7点,王应娥看到会面室里的那个大信封还躺在桌上,便拆开来看了一下,没想到里面是一沓沓厚厚的钱,“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当时把我吓慌了。”
此时,法院工作人员还没来上班,大厅里只有王应娥一人。她将信封收起来,等到上班时,立即交给了物业公司的李主任,大家一数共有8万元。
记者了解到,王应娥的公婆年岁已高,生活不能自理,丈夫在家照顾,她是家里的经济支柱。她同时兼着两份工,白天在慈溪法院保洁,晚上下了班就去餐饮店洗碗,3个小时能挣30元。
王应娥告诉记者,她曾捡过2次钱,虽然数额只有两百元和十几元,但都交了上去。她说:“不是自己赚来的钱,拿着不安心。”
目前,法院正在加紧联系失主,同时也对王应娥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表示敬意,并送上了慰问金。通讯员陈艳艳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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