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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梭"商标跨国之争尘埃落定 仍归属于荣昌织网厂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8日 06:5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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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起跨国纷争的“天梭及图”商标。

  中国宁波网讯 为时一年之久的“天梭及图”商标争议案随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决定书的下达,于近日尘埃落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驳回天梭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3061542号‘天梭及图’注册商标继续有效”,明确了3061542号“天梭及图”商标继续归属于宁波奉化荣昌织网厂。

  奉化市荣昌织网厂建于1992年,是一家生产海水养殖网箱的个人独资企业,产品是尼龙丝编织的渔网。企业想通过商标和品牌打开市场,于2003年3月申请注册了“天梭及图”商标,此后销路慢慢通畅,产量从最初的10吨扩大到60多吨,每吨价格也从1.5万元上升到1.8万元。

  “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包括绳索、帐篷、防水帆布、纤维纺织原料等,当初之所以取名‘天梭’,是因为传统的渔网都是手工梭子编织的,‘天梭’有巧夺天工的意思。”厂长陈海平说。

  由于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后须续展。为继续有效使用商标,2013年初,荣昌织网厂按程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续展注册申请。就在此时,该厂收到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通知要求其提供近三年来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无法提供有效材料或正当理由,商标局将依法撤销“天梭及图”注册商标。

  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的是一家瑞士跨国企业,它以“天梭及图”商标连续三年停用为由,要求商标局撤销此商标续展注册。

  为证明“天梭及图”商标三年间并未停用,厂长陈海平开始四处收集使用证据。在当地职能部门的帮助下,经过一年的努力,陈海平收集整理了印有该商标的吊牌、编织袋、模具等,并收集了与业务客户间的合同、票据,以充实有力的证据,最终赢得了这场跨国商标之争。

  “好多企业以为注册商标之后就能高枕无忧,其实不然。”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企业,商标申请注册成功之后,一定要规范、合理、有效地进行使用,并要注意商标核定的商品类别,因为,无论哪一类别,如果三年未用,只要有人提出异议,该类别商标就有被撤销的可能。(记者张燕 通讯员郭露霞)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