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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驶的小车后车厢掉下一人 所幸伤者无大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18日 07:3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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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一名搬家公司的小工不慎从行驶中的小车后车厢里跌落,车子开出四五百米,驾驶员竟浑然不知,直到被过路司机发现紧急叫停。所幸这名受伤的小工身体比较结实,只是蹭破了点皮,无大碍。

  前天上午10时半许,鄞州钟公庙交警中队接到路人报警:新长丰桥由北往南的广德湖北路上,坐在轻型普通货车后车厢里的一男子被跌落在马路上。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伤者已被120急救车送去附近医院。经民警了解,出事的是一辆白色的轻型普通货车,除驾驶员外,还有两名小工在现场,后车厢装有家具。经查,肇事货车的驾驶员姓顾,55岁,鄞州高桥人。受伤的小工姓胡,48岁,外地人。

  据顾师傅说,他是海曙区一家搬家公司的驾驶员。当天,公司老板让他带上3名小工,从梁祝公园附近准备搬一车家具运往南部商务区侨商大厦。当时,小货车驾驶室除顾师傅外,还坐了两名小工,另一名小工挤在装满家具的后车厢。过了新长丰桥后,车子行驶在广德湖北路上,一过路司机对顾师傅大声喊:“你车上掉下一个人了!”他急忙靠边停车,只见四五百米远处,原本坐在后车厢上的小工躺在慢车道上。3人赶紧跑上前施救,并叫来120急救车。

  据了解,经医生检查胡某只是蹭破了点皮,并无大碍。民警对肇事司机和搬家公司老板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违章搭人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大小货车的后车厢一律严禁带人,违者,造成人员跌落的,轻者,驾驶人将要受到处罚;造成重伤的,驾驶人还可能承担刑责,搬家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记者朱和风 黄丽娟 通讯员朱忠义)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