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蔡亚辉)《旅游法》于去年10月1日实施,纯玩团一度成为市场“主打”。然而,旅行社发现,纯玩团对游客的吸引力并不大,倒是购物团人气更旺,以至于有旅行社已经考虑把开发产品的重心放到购物团,但对于一些报价过低的购物团,也在同行之间颇受争议。
同样线路,报价差挺多
“下个月,我打算和家人去趟北京,问了好几家旅行社,有的报价两三千元,有的只有1000多元。”昨天,市民吴女士在旅行社咨询,让她不解的是,同一条旅游线路,不同旅行社的报价差很多,到底该选哪个旅行社,让她很纠结。
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同一个旅游目的地,旅行社可能会各推几条纯玩团和购物团线路供游客选择,相比纯玩团,购物团报价比较低。不过旅行社肯定会向游客说明线路中包含几个购物点,如果游客同意,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协议,以免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游客对纯玩团不买账
《旅游法》实施以来,旅行社安排游客自由活动的时间也比较多,但游客对此似乎并不“买账”。他们觉得,自己花了这么多钱,旅行社还什么都不管,样样事情要自己安排,他们更喜欢以往既购物,又去景点的模式。一家旅行社总经理说,去年以来,旅游社接待的纯玩团人数仅是所有出游人数的两成左右。
“我们必须安排购物,否则会遭游客投诉。”也有旅行社这样抱怨,大多数中国游客对报价都很敏感,他们选择团队的标准就是报价一定要低,所以购物团对他们很有吸引力,旅行社也愿意开发这块市场。
业内:低价竞争有违规定
《旅游法》实施后,“零负团费”现象本应退出市场了,可面对高人气的购物团市场,个别旅行社的报价还是存在“水分”,这让一些以主营纯玩团的旅行社叫苦不迭。
“同样云南线路,别家旅行社的报价要比我们低一半,实在很难生存啊!”一位旅行社经理无奈地说,现在机票税就要340元,再加上机票、车费、门票、用餐等费用,1000多元的云南线路报价根本没法做,除非是按照过去购物团的方式操作。
记者发现,如果游客提出购物要求,旅行社都会与游客签订购物协议。对于旅游报价过低的现象,旅行社表示,这是顺应市场需求的一种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购物行程,旅行社在游客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发团,看起来这个流程合乎情理,但如果有旅行社以一味压低报价来吸引游客,甚至通过购物变向赢利的话,就属于违规了,所以提醒旅行社,可以与游客签订购物协议,但报价必须不得低于成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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