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宁波市出台新规限制写字楼“类住宅”化

新建单身公寓只能卖给企业法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3月20日 07:17   【 】 【打印
0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规更进一步明确相关环节的操作细则:允许设置公寓式(酒店式)办公的项目,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合同中要约定公寓式(酒店式)办公的销售对象仅限于企业法人,规划部门要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中应注明公寓式(酒店式)办公所在的位置和面积,建设部门要在预售许可证上注明公寓式(酒店式)办公的销售对象仅限于企业法人,房屋登记机构要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注明公寓式(酒店式)办公的受让人仅限于企业法人。

  限制写字楼“类住宅”趋势

  “这项新规的看点在于避免写字楼‘类住宅’化。一旦这项新规得到严格的执行,可以想见的一个结果是,今后市场上的单身公寓、类住宅产品供应量可能会趋减,而办公房的供应量则会相应增加。”有本地房产界人士分析表示。

  但该人士同时认为,新规很难彻底改变这两类房产的市场格局。目前,在甬城楼市上,不管是办公房还是由办公房“变脸”而来的单身公寓、类住宅,均呈供过于求的态势。有统计显示,去年一年市区办公房的成交套数,仅860套左右;单身公寓类产品因为开发商降价促销、清盘或低价入市,成交相对较好,约有6800套。但相比于去年一年住宅近2.3万套的成交量,这两类房产的市场地位显然都属“边缘”。

  □记者 张璟璟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