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酒店业人士认为,通过设置“最低消费”这道门槛,酒店可以将顾客中的高支付意愿顾客与低支付意愿顾客区别开来。“尽管包厢设有‘最低消费’,但是我们没有强迫客人选择,在客人订餐、进门、入座、点菜前会进行告知,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
最低消费容易导致“舌尖上的浪费”
但在采访中,多数消费者对部分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门槛表示不满。
“想想我们10个人均摊50元还可以承受,所以进来了。”19日中午,在鄞州中心区一家包厢“最低消费”为500元的中式餐厅用餐的杜小姐这样向记者表示。杜小姐认为,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行为,虽然说不是强迫顾客消费,但有店大欺客之嫌,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常常只能无奈地接受。
而更多的消费者表示,餐饮企业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容易导致“舌尖上的浪费”。“不同包厢标准不同,每桌需消费三四百元至三四千元不等,而有时候我们人没到齐或者根本吃不下那么多,还是必须点那么多菜、花那么多钱。最后吃不完,怕浪费,剩余的只能打包带走。”平时有接待客户需求,经常出入各种餐厅包厢的吴女士对此深有感触。她直言,设置“最低消费”这种方式与时下提倡节俭为荣的风气相悖。
“餐饮企业设立最低消费额,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酒水等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熊云霞表示,为消费者提供座位、餐具等附属服务是餐饮企业必备的营业条件,而且餐饮企业确定的饭菜价格之中已经分摊了企业的经营成本,餐饮企业没有理由以包厢有服务成本和装修成本而设置最低消费门槛。
据了解,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前,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记者 谢舒奕 实习生 徐梦姣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