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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三轮车变身电动三轮车 交警:如此改装属违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1日 06: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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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轮车私自改装属违法行为

  “人力三轮车改装后,速度快了,但问题也随之而来。”江北交警大队庄桥中队钱队长说,车速一快,在道路上行驶,肯定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再超载,就更危险。

  钱队长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私自改装属于违法行为。而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将处以罚款和收缴非法装置。

  近年来,交警中队针对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现象进行过许多次整治,也拆除过一些违规的动力装置,但总的来说,由于市场有需求、助力装置越来越隐蔽、分布相对松散等原因,整治效果并不是十分理想。

  同时,也有民警透露,在整治改装三轮车时往往会感到特别无奈。“按规定,非法改装人力三轮车,如安装动力装置等是要对其进行罚款的。但由于从事人力三轮车工作的人大多上了年纪,挣钱也不易,在处罚时心里也不好受。”

  不过,钱队长表示整治工作还是会继续,与情理相比,法律法规还是要遵守。现阶段,中队将组织人员再次对街道人力三轮车情况做排摸,尽量规范这个群体。□记者 徐叶 文/摄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