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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前女婿精心照料 老人弥留之际赠住房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2日 09: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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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 离异又患病多年的老高,在前女婿阿辉侍奉下走完余生,他感恩在心,弥留之际立下遗嘱,将生前住房赠予阿辉。近日,这一遗嘱引来纠纷,前妻老田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半分割该房屋。

老高和老田于1980年登记结婚,次年女儿小蓉出生。婚后夫妻两人勤恳工作、省吃俭用,建起两层楼房两间及平房一间,以老高名义取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日子平淡地过着,转眼间小蓉长大成人,邂逅从异地来慈打工的阿辉,两人相爱,阿辉入赘老高家。对于这个女婿,老高有说不出的中意:为人忠厚老实,对女儿疼爱有加,对岳父母也很是孝顺。

谁会想到,这原本和睦的家庭,却落得双双离婚的境地。2005年,老高与老田因生活琐事争执不断,终至感情破裂,在法院调解下离婚,老田离家独自生活。不久,小蓉与阿辉的婚姻也走到了尽头,离婚后,小蓉也搬离了家中。

老高患有高血压,离婚后身体就更差了,三天两头要看病。这时,是阿辉在老人病床前尽心照顾,老高心里很是感动。2009年,老高因病亡故。弥留之际,他立下遗嘱,将两层楼房两间及平房一间遗赠给阿辉。

老田听说遗嘱的事情后,气愤不已。“那楼房与平房我也有份,当初离婚时,没有对该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他怎么可以擅自作主送给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老田将阿辉诉至法院,要求两间二层楼房一半归其所有,另一半楼房归阿辉所有,一间平屋共用。

2014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之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共有不动产或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法院支持了老田的诉请,判决其中一间楼房归老田所有,另一间楼房归阿辉所有,平屋一间不作分割。-记者 陈运运 通讯员 慈法

稿源: 慈溪日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