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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手机帮”专盯篮球场 专偷打球人的高档手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4年04月02日 09:3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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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新闻网讯(通讯员 黄宇 陈红)一群未成年人,成立了所谓的“手机帮”,专偷篮球场上打球人放置的高档手机。而因为各种原因,大多数机主最初都没有选择报案。

应某和张某都是北仑的在校学生,他们还有几个玩得比较好的朋友。去年7月,有人提出手头紧张,想弄点钱花,随后朋友中有人提议,他常常在篮球场看到打球的人把手机放在一边,可以去偷来卖钱。小伙伴们一拍即合,并很快盯上了北仑一高档小区的篮球场。

几个人进行分工后,一同来到篮球场。负责找目标的人四处张望,找到正在打球并将手机放在一边的机主。随后,打球较好的两人上前主动约球,其余人望风。在此期间,一人下手偷手机,先行离开。随后,大家都陆续找借口离开。负责手机销赃的人会将手机抵给当铺或卖给同学,得到的钱再根据“工种”拿取不同比例的报酬。动手偷的、销赃的等工种收入高些,于是偶尔有人提出换岗要求,也能很快进行调整。就这样,一个暑假下来,他们一起偷了近十部手机,都是在篮球场偷的。卖手机换来的钱,他们或是一起吃饭,或是共同打游戏,都花得所剩无几。

去年9月,他们约了杨某打球。丢失手机的杨某在回想整个事情的细节之后,选择了报警。警方随后在小区一带张贴了公告。于是,又有几名被偷手机的人前来报案,表示自己也是在篮球场打球后,发现手机不见的。有些以为自己弄丢了手机,有些年纪小的则担心父母、老师责怪,最初都没有选择报警。

由于作案时,绝大部分人还未满16周岁,将作另案处理。其中张某、应某则已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经北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根据本案犯罪情节及两被告人的悔罪表现,可以对其宣告缓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应某分别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稿源: 北仑新闻网   编辑: 郭静